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台灣的警察安逸太久了嗎? 請勿讓激進轉恐怖!!

說實在的讓自己沉澱了幾天以後, 思考抗議被毆之後一些被後可能產生的心理狀態改變, 發覺很恐怖的事情是, 台灣的警察似乎是不了解30年的差距會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30年前, 報紙是唯一的新聞來源, 你不可能去追問媒體, 追問警察為什麼只是去抗議就被打, 被打的可能是以前白色恐怖的受害者, 家人都要默默受著冤屈與被鄰居同學排擠的歧視, 也塑造了這個時代的很多人物.

而今天, 基本上所有的手機都可以拍攝影片, 各式新聞媒體也爭取時效性的讓Live無孔不入, 也就是說, 很多媒體即使親中, 往往也無法第一時間把想要過濾的影片剪掉, 然後熱心的網友剪接之後放到媒體沒有管轄權的伺服器上, 於是不管怎麼樣醜陋的真相, 像是那位被毒打的15歲少年, 還有很多位被警察圍在盾牌裡毆打的抗議民眾, 日後都會慢慢的爆發出來.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這個科技進步的時代, 不要以為還可以利用透過媒體控制來一手遮天, 然後當了走狗打了自己的同胞還洋洋得意.

今天要寫下來的重點是, 當一切的事實讓人民看清楚了, 當激進的人甚至是被毆打有報復心理的人, 看到了許許多多同樣的遭遇, 不會再怪罪自己"走的太前面", 而是"他嗎的這些條子根本不把我當人看", 那麼在許許多多受到這個衝擊的人們當中, 總是會有少數是偏向極端的光譜的人.

他們也許日子過的去的時候, 會認為極端的方式沒有必要, 他們會覺得如果可以從體制內改變狀況的時候, 這個國家和社會也許還有希望. 所以我在這裡要鄭重敬告台灣的警察, 千萬不要對那些靜坐的學生出手, 用抬的可以, 可是如果你們也對這些學生下痛手, 無疑是幫那些激進的人把安全栓拔掉了, 因為那些學生就是那些激進的人最後的希望, 他們都在暗處等著看, 看這個政府是不是會回應所謂"社會最後的良心"的純真學生的訴求, 我甚至可以大膽預測, 若是政府要以拖待變是不可能改變這個狀況的, 只要學生遭遇非難而撤退, 或者是政府暴力驅離甚至是入罪, 那麼台灣恐怖襲警, 恐怖襲擊官員的活動將會展開.

為什麼? 因為如果一個人覺得, 我活不下去就算了, 如果連小孩子也沒有未來, 不管是哪個父母都會拼了命想要去掙扎幫小孩求得一個安靜的未來, 其中中低收入無法出國或者移民的人們, 就好像看著一個活生生的傀儡劇在上演, 只是差別是, 他就是那個傀儡, 他只想極力掙脫這些控制他的線, 而方法就只有剪段所有的控制, 這其中也包括法制. 要知道, 會浮出檯面的人, 都是願意做"溝通"的人, 真正恐怖的, 是那些為了生活三餐拼了老命在爭取溫飽的人, 如果他拼老命都只是為了以後小孩要過的更好, 結果一些開放政策會造成他的失業, 他的小孩子以後可能也會失業, 那麼他人生奮鬥的目標在哪裡? 政府剝奪他們的生存權, 甚至是對未來的希望, 那麼唯一會做的是, 自殺或者要死也要拉一個來墊背的.

我真的希望這一天不需要來臨, 但是就有點像很多人都在擔心的, 我們都在看著這個政府把人民拉向武裝革命的道路上, 不願意與人民溝通, 不接受其他意見, 甚至是壓制你發表意見的自由與權力, 古往今來, 有多少專制的政府覆滅於這種傲慢之中? 中華民國也經歷過被推翻一次了, 這次該不會又再被推翻一次了吧?

那麼那些警察還有濫權的檢察官, 與對權勢低頭的法官, 你們認為在革命之後, 你們還享有公權力嗎? 我不相信你們個個都像驅長有綠卡, 那麼與其跟人民作對, 還不如站在中立的角度, 因為即使你們被懲處, 愛好公道的台灣人會幫你們討回公道, 可是一但你們是施暴的工具, 一但那個"警察也是奉命行事"的同情心被你們的無情消滅了以後, 最方便奪取武力裝備對象的就是警察. 而且這一次, 你們會是在明處的目標, 而要隨時驚恐于暗地裡不知何人的攻擊, 不知道是誰, 也許他只是你管區裡剛失業的中年人, 也許他兒子參加學運被打殘了, 如果你們也想嘗嘗那些初期劫收台灣的國民黨軍隊的恐懼, 可以再囂張一點沒有關係.

於此我再次鄭重呼籲, 政府盡速回應學生的訴求, 並且警察於執行勤務的時候必定要嚴加小心與限制公權力變成國家暴力, 我不希望台灣變成一個人民非得用恐怖手段才能讓聲音被聽見的國家, 我希望在這個已經文明的21世紀, 在實行民主20多年的台灣, 所有的問題可以透過溝通與協調來解決, 而不是那個非得你死我活成王敗寇的不文明的方法.

我衷心的期待台灣能成為一個靠民主與意志對抗大家都姑息的中國打壓下成為一個舉世驕傲的國家, 我也衷心期望, 台灣的一切改變, 能夠燃起圖博與東突人民對於獨立建國的希望.

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獨立的代價, 台灣人請看看這些國家的獨立付出了什麼!!

延續著上篇文章,我想找一下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國家,主要挑選這些國家的理由是都是小國打大國,或者是少數對多數,讓一直叫喊著台灣要獨立建國的人看看,光是獨立戰爭就要花上多少代價,這些還不包括打完獨立戰爭之後,常常有接下來對於體制或者價值的戰爭,像是美國的南北戰爭。

以下資訊全部都從 Wikipedia找來的

美國獨立戰爭(1775–1783): 對象大英帝國
美方: 25,000 在服役中死亡,8,000人在戰鬥中死亡,17,000因疾病死亡,約8,000~12,000人在戰俘狀態下死亡,總計大約50,000.
英方: 約1,240戰死,18,500病死,其中約42,000名船員死於缺乏維他命C的壞血症被丟到海裡

Greek 希臘獨立戰爭(1821~1829),對抗奧圖曼土耳其帝國
獨立之後的希臘人口數比戰前少了2/3以上(250萬->80萬)

Ireland 愛爾蘭獨立戰爭(1919~1921),對抗大英帝國
愛方: 1,400死亡
英方: 162死亡,18人在獨立後死亡

Israel 以色列獨立戰爭(1948/5~1949/7),對抗鄰近阿拉伯國家
以方: 6,373,其中約4,000為軍人,其他為平民
其他: 總計大約死亡10,000~15,000人.

Mexico 墨西哥獨立戰爭(1810~1821), 對抗西班牙
    這個部分我沒有找到傷亡資料如果有網友知道的話煩請提供
    墨西哥這個仗打完之後,後面還多的是各種不同的紛爭接連不斷。

台灣被清朝平定建省之後,據資料顯示只有30多萬有登記的熟蕃,生蕃數目不知道,可是駐軍人數相對的少很多,如果那個時候堅定的打下去或者引援其他國家幫忙(假使當時有人有如此智慧的話,可惜的是當時台灣應該跟澳洲的原住民差不多程度的開化而已吧),也是有辦法自成一格。後來割讓給日本,做戶口統計(1905)約有300萬人,當時雖然比較開化,但是跟世界各國比起來,現代化程度依然遠遠不足,甚至紐約時報形容台灣是未開化之地,可見清廷對台灣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建設的。到國民黨竊倨台灣的時候,台灣是亞洲第二生活水準的國家,僅次於戰前日本,各種建設都相當先進,而蔣介石派來"恢復與重建"的人力素質,卻遠遠低於當時的台灣人,這時候如果台灣人能團結抗拒國民黨,也許會很辛苦(畢竟蔣介石政權當時是美國的盟友),但是也不是完全的不可能,可惜的是日本人訓練的台灣兵被國民黨載去打國共內戰,又這樣喪失了一次獨立的機會。

現在,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我不敢保證可以和平的如二戰後殖民地獨立潮的那些國家那麼順利,可是我們真的有那個機會,有那個實力,獨立於中國之外。只要台灣人團結,就算是美國也打不下台灣,那種泯滅人性的大規模毀滅武器是基本上不可能使用的,不然中國的東南沿海以後都會籠罩在輻射污染之下,更不用說美國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中國如果敢丟核彈到台灣,那還有什麼做不出來的。)所以只要信心堅定,我相信台灣人只要撐下去,就一定有自己的國家。可是說實在的,目前的情勢看起來,台灣最需要的仍然就是那一份共識,而這份共識在媒體撲天蓋地,三人不行一千人也要說成有老虎的狀態下,各位寫部落格的大大,比例大那幾招為什麼把博版面列進去評比不是沒有原因的,就算台灣只需要500萬人就可以保衛下來,可是如果有700萬人忙著投降忙著勸降,那麼會不會有信心崩潰甚至是大家四處逃竄的可能也不得而知。

從其他國家的歷史看過來,打仗,死的永遠是老百姓比較多,軍人比較少。如果看看那些數據,你或許都會覺得,如果那些老百姓都一起參戰的話怎麼可能死那麼多人?是的,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貪生怕死,所以不抵抗的人通常死的比較屈辱,比較沒價值,甚至最多只是激起那些下定決心保衛家園的人的士氣而已。台灣要變成一個連中國都害怕的國家,那麼首要之務就是開放槍枝,如果美國一般。美國之所以強大就是民防制度是從憲法就立下基礎,這個世界上就算是中國把6億男丁都丟過去打也打不贏。為啥?這個世界上懂得使用且經常使用槍枝的平均實力水準,就是美國最高,再來就是那些全民皆兵的國家,或者沒有槍枝管制的國家。至於理由請詳見我之前的文章,武裝的權利-槍械管制的迷思

如果台灣有800萬不分男女的懂得使用步槍的20~40歲的公民,甚至是家家戶戶配有鄰里守望相助所的武器櫃,還有哪個國家敢侵略台灣呢?在非洲被抓去當兒童兵的可憐小孩大概都是10歲以下就抓去了,在戰時,其實只要拿的動槍的大概都有你上場的義務,因為敗戰繳械後,一樣是屠殺,看看圖博,好好的想一想。

最後,台灣人如果真的有勇氣挑戰中國的鴨霸,認真的守住台灣,認真的立足台灣不讓共產中國侵犯,那麼,台灣會真的成為亞洲地區的燈塔,圖博人也會看到,東突人也會看到,內蒙古人也會看到,香港人也會看到,世界上許許多多在爭取獨立的民族或者地區也會看到,這也是對二戰之後國際間的姑息主義發出的一個不平之鳴。如果台灣獨立的話,會成為第四波新興國家浪潮的開端,共產中國則會分崩離析,中國人才有契機真的去創造一個自由民主的中國。

台灣人,你想要做什麼樣的決定呢?獨立看的是決心,當超越死亡的恐懼之後,剩下的只是一個純粹的期盼,為了留給後世子孫一個免於恐懼的環境,讓他們可以高興的成長,努力讓台灣變成一個更好的國家的期盼。獨立的代價通常都很高,但是如果可以的話,請你捫心自問,他們那樣做如果值得,為什麼台灣人去做會不值得?希望大家10/25站出來,直到劉內閣下台,馬囧認錯道歉為止才散去,刑法一百條可以這樣拼,為了台灣的未來這樣拼有什麼不可以?就算會被污衊成暴力不守法,對的事情,就要貫徹理念與行動,拼下去,拼到了,後世子孫才有幸福的未來可言。

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

人民有推翻政府的權利--台灣人你們有覺悟了嗎?

開頭的第一句還是引用美國開國元老的名言:"那些願意犧牲必要的自由以換取些許安全的人,根本不值得擁有自由或者安全"__by Benjamin Franklin

台灣很多人喊著建國建國,老一輩的人總覺得拼了那麼久的民主不應該隨便踐踏,年輕一輩的比較沒有目標跟想法,只能說台灣的民主得來的太廉價,少數人付出努力的結果,時代的變遷帶來轉變的契機,成就了台灣好似天掉下來的禮物,這不僅與歷史的經驗不符,同時也給了一些努力中的國家的人民錯誤的期盼。台灣的228已經太遙遠,造成的衝擊與需要捍衛的價值已經逐漸淡化,老的人忘不了那種恐懼,少的人沒有渴望當家作主的渴望(或者說是對現在政府的絕望?)停筆了幾天慢慢看著台灣的局勢發展,也許台灣也慢慢的走到了為民主付出代價付出努力的時候了,還在等待著體制內轉變的人,你們可以繼續的保持希望,但是萬一將來的某一天台灣的狀況演變到你非得選邊站的時候,那些呼喊著建國口號的人們,請你有以下的覺悟!

第一個覺悟 用自己的生命灌溉建國的覺悟

第一個就是要形成對死亡的恐懼的覺悟。死亡很可怕,我也怕,但是照著目前的發展走下去,哪天國家沒了,你要過著沒有未來,面對著孩子的眼睛,告訴他們:你們也沒有未來,我想這種恐懼應該比死亡大上很多。我有一個美好的將來,我現在住在一個沒有亡國困擾的國家,我也有永久居民的身分,台灣的一切我可以完全切斷,所以也許有人會講,"反正你是人家吃麵,你在喊燒",其實我也只是冷眼的看,台灣,或者說台灣人,值不值得我拋棄一切? 不要說台灣的民主轉變很美好需要當成一個歷史的特例,我到覺得台灣這個虛幻的十多年倒是可以當成民主的反面教材,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麼的假民主,所有的人民的期盼政府都沒有做到,我們只是換了一個大一點的牢房,窗子大了些,欄杆少了些,多了空調,衣食溫飽,可是還是在牢房裡,不是國民黨的牢房,換成的是中國惡霸的牢房。

所以,你想想,出國的時候要跟別人解釋你是台灣人,跟中國人不一樣﹔小孩子跟中國移民的小孩起爭執還會被欺負訕笑﹔台灣的選手在國際上爭光得獎卻得要背著"Chinese Taipei"的名稱,就算你在現場也最多聽著國旗歌看著不知道是哪國國旗的奧運會旗,就算你想高興的流淚,那些淚卻隱含著多少的悲哀?

所以第一個覺悟就是要準備好貢獻自己的生命,也許你可能會死的很廉價,因為所有的戰爭都是醜陋而充滿人性黑暗的,但是沒有這種覺悟,請不要一直喊著建國建國,因為所有的建國幾乎都是要用鮮血去灌溉的,你也許不會死,但你要有一死的決心。因為好死絕對勝過歹活,與其後來死的不明不白,甚至是死的充滿屈辱,我寧願戰死也不願屈死,這是我的信念。請讓我看到你們的覺悟,我會拋棄一切與你們共同努力!

第二個覺悟 對抗所有人的覺悟

老實說希望永遠過著這樣"不統不獨,維持現狀"的人很多,所以第二個覺悟就是對抗所有人的覺悟,你可以說服別人加入,但是台灣已經至少經歷過兩次這樣的歷史教訓,每次都是鴿派的佔多數,鷹派的佔少數,而後鷹派的戰死,鴿派的被入罪而死,剩下的唯有出賣自己靈魂的少數人苟活著,吸食著其餘同樣被殖民的人的血汗。所以要建國,你就必須得要對抗其他持反對意見的所有人,如同美國南北戰爭時僅僅是為了是否存廢奴隸制度,就殺的血流成河,但是那一戰的價值,絕對不雅於建國的獨立戰爭。人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式活著,但是沒有信念或者原則,你只是行屍走肉,等著回歸大自然當養分的存在而已。這些要對抗的人包括可能你的朋友,你的親戚,甚至是手足或者父母老婆,你,得要有對抗所有人,用你的決心實踐一切的覺悟!

第三個覺悟 對建國必經血腥的覺悟

如同上面所講,對抗其他人必然導致衝突,包括既得利益者,想要維持既有生活條件或者寧願歹活的人,當然也包括這整個國家現存的體制,你的主要敵人包括行政系統,軍人,警察,司法系統。所以無法說服,你得要保留而且有實行最後手段的覺悟,就是剷除阻礙,不管是抓起來關,或者是拿他們的命來灌溉建國之樹,你都必須得要跨過那道昇平時期人所不可跨過的界線,也就是殺人。所以請做好你的覺悟,要攻擊警察局,軍營,甚至是聯勤獲取武器與製造武器的設備,其中設備的話台灣有很多中小型的鐵加工廠,所以還好,但是火藥是管制品,請務必確保火藥的供應與運送,因為有槍沒火藥,你等於只是拿了根鐵棍子,這點請所有的熱血青年務必認知清楚,台灣的鐵鉛銅的來源尚不成問題,但是火藥因為管制槍枝的因素,變成台灣建國可能最大的阻礙。有謀略的熱心台僑們,如果你們發覺事態不對,除了武器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彈藥與火藥,請設法運送,不管是任何管道。

也許有人會說,鴿派又沒有對你們怎樣,十三億中國人不是也活的好好的只是病多了點。所以我才說,我看著台灣人想要做出什麼決定,也許我會苟活著紀錄一切,但是我覺得如果那樣我一定會帶著後悔過一輩子。我想著,如果哪天孩子問我從哪裡來,我要怎麼告訴他/她?我從一個不存在於世界上的國家而來,而且眼睜睜的看著國家滅亡嗎?如果他繼續追問著那一切,會不會覺得他的父親很懦弱?亦或者撒個謊然後她長大後才拆穿,並且可能看不起自己的父親嗎?簡單的說,就是我要怎麼教小孩?

所以不管是台美人,台加人,台歐人,或者剩下其他的台僑們,我在這裡只衷心的呼籲,當台灣有難的時候,請捐一把步槍與一百發子彈,我覺得一定會有人接應的,我都不斷想著不同情況的回台可能要做出的準備,小弟無才無德,只有一片熱血而已!

第四個覺悟 艱困抵抗外侮的覺悟

這個覺悟算是相對簡單的覺悟,但是也是一個困難的覺悟,尤其是對那些經濟能力不錯的人來說。但是我還是要說,猶太人建國的日期請你們回去查查網路,包準你會驚訝的合不攏嘴,一個經過接近兩千年顛沛流離的民族,經過不同苦難與歧視對待的民族,建國的路是何等的艱難與困苦,但是他們回到他們上帝賜與的地方,並且有與國家共存亡的準備。台灣目前不敢說最需要的就是這個覺悟,不管前面有多少前輩說著台灣人的驕傲,台灣人的榮耀,台灣人的什麼東西,但是我們現在欠缺的就是那種上下一心對抗外侮的準備與覺悟。

中國不是一個小國,它一年出生的嬰兒人口數就差不多快要等於全台灣的總人口數,所以要對抗這樣的國家,甚至要小心應對隨時可能背棄我們的美國,如果信心不夠堅定,意志不夠堅決,當信心潰散的那一刻,就是台灣亡國的時候,到時候我們就只能在外流浪,過著沒有根的生活。小孩也許有跟你不同的國家認同,請讓他們順從自己的意志,但是如果你認為你是台灣人,請與大家一起努力。其中美國尤其要小心,因為韓國的光州事件,台灣的228事件,如果沒有美國的首肯或者放行,不管是全斗煥或者蔣介石是沒有那個能力或者工具執行鎮壓的動作的。

所以現在起,請有策略的轉移你的資產,變成外幣存款或者投資,不要使用國內的機構讓你有獨立於整個國家體制外的資金來源,因為一但戰爭,台幣絕對有可能因為政府無恥的措施而失去價值,228事件之前即是如此,沒有錢是絕對沒有武器的,沒有武器也就不用談建國了。

第五個覺悟 捨棄一切重新開始的覺悟

最後,請有在一切可能破壞殆盡重新開始的覺悟。幾乎現在世界上的所有國家,除了一開始即有勢力的一些一戰前即存在的國家,剩下的即使是如印度這種大國,都是經歷了一段不算短的抗爭與流血之後才建國成功的。放棄台灣可能現存的一切成果是非常嚇人的,甚至比起對抗中國可能還要更嚇人,因為台灣沒有豐沛的天然資源,幾乎所有的原料都是依靠進口的,台灣人這麼久以來,靠的都是做生意的腦袋在賺錢,所以如同前面所講,為了未來的建設,請經濟能力不錯的人開始有策略的轉移資產,不管你是要在外躲避風頭等待建國成功後回來,還是能對建國捐錢捐武器,所有的一切,都是要在你在最壞的狀況下還有能力進行這些事的條件,所以如果是有錢人的話,我自己是覺得不用冒險回台參與這種光靠熱血與意志的建國工作,在幕後推動,在國外幫忙說服其他國家,也是我覺得這些人可以做出的最大貢獻,甚至不雅於那些願意犧牲生命的小伙子們,因為像我們這些人只知道破壞,只知道咬牙苦撐或者努力過日子,但是你們卻能為未來的世代,保存在國際間生存的實力。

結語

這篇文章,其實要說空泛也很空泛,要說不切實際也很不切實際,我不是不懂台灣人,但是我還是抱著期望,也希望時候到了,我不會怯懦,也希望需要台灣人站出來的時候,不是只有區區三十萬的熱血人而已。台灣如果團結的話,就算是美國不動用核子武器殺光全台灣也拿不下台灣,因為美國的常備軍隊只有一百萬人左右,中國的軍隊也是只有兩百多萬,如果全台有一千萬人合力對抗,島戰的防禦是可以以一擋十的,那麼世界上幾乎沒有國家可以攻下台灣,如同歐洲沒有強權可以攻下瑞士,中東國家聯合也無法拿下以色列是同樣的道理。

台灣人要驕傲的站在世界上的話,請守護你自己的家園,請守護你自己身為人的自由與價值,請用你的生命來實踐你所有的夢想與原則,不然的話你其實不曾活在這個世界上,因為人類的存在極其渺小,如果沒有價值,就像Matrix電影所說的,我們不過是不斷消費與吞噬這個地球的資源的病毒而已。

有了你所信仰的價值,生命才有意義,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須照著我說的做,但是想活的有意義請照著你的心去做!因為這個世界還有很多很多事情等著有抱負有理想的人去改變,守住台灣,不過是情感面一個自私的想法,也是我所認同的其中一個價值。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這個世界不要有歧視與戰爭,我希望這個世界大家能夠和平共處,然後子子孫孫,世世代代,能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繼續走下去!

台灣加油!台灣人加油!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所有自由的最根本價值─言論自由

如果你去Wiki查一下,就會發現自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部分的,在這邊我簡單的分類一下:

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思想,宗教信仰
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遷徙與移動,言論與表達,自我防衛
公眾共識下的自由:集會,結社,媒體,不被政府侵犯

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
思想與宗教信仰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控制的部分,任何人即使是被洗腦的人也可以享有的自由權利,就像中國的憤青,他們一定認為自己是有思想上的自由,事實上任何人也無法干預這兩種自由。因為宗教信仰大多基於想法,除非被洗腦,不然基督教永遠也不可能壯大。那麼群眾會認為某件事情是對的,舉比方來說,鎮壓圖博人是對的,台灣自古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是對的,他們的思想雖然以我們的標準來說是受到箝制,但實際上這種現象的形成則是因為言論自由的無法伸張,導致俗話說的"積非成是",所有的想法都是需要靠外部的刺激,也就是不同的看法,來找出正確適合的道路,只懂得消滅不同的看法的處理方式,以宏觀歷史來看都會是失敗的。

只要有自由的資訊與表達想法的管道,所有的謊言自然會被戳破,所有的真理都會自然呈現,雖然我列在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但是思想還有宗教信仰仍然可能是間接被限制的。舉個諷刺的例子,就是教廷不承認地動說,就是以宗教去限制言論自由,可是教廷的前身卻也是宗教自由的被迫害對象。

最基本的人身自由
遷徙,言論與自我防衛我個人認為這是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這是任何時代每個人都有的權利,你可以為了委屈求生存而自我設限,但是從來這三個都是很難限制的住的,舉例來說,越獄之於遷徙,鼓吹革命之餘言論,以及擁槍自重的黑道之於自我防衛。以上三樣基本上在多數國家都是犯法的,可是從歷史的觀點來看卻從來都沒有有效的成功禁止過。當然你也可以說現在有辦法做到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可是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為自已的人身自由戰至最後一刻,寧可戰死也不願屈辱受刑而死,這也是這些人身自由最底線的表彰。

為何我說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最根本的價值,這個稍後再細說。這三個自由的權利,雖然有可能因為自主意識願意屈從,但是從來就很難用政府或團體的力量去限制,以前段的例子來說,如果教廷禁止散播邪說得以成功,何以地動說遠再自由民主時代之前就廣為科學界所接受呢?

公眾共識下的自由
剩下的自由的分類,都是大眾對於前兩大項的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共識之後才有辦法確立的自由,不言而喻。沒有前面那些自由的國家,即使有媒體也是官方喉舌,即使有團體也是愛國團體,而在國家大於個人的共識下,當然不可能抵抗政府的侵犯。這些都在在的可以從中國這個封閉的共產社會看出來,也是所有台派或者任何自由人士所不可能接受的生活型態。

Mobile1事件
相信最近大家都有或多或少聽說這個Mobile1事件(引用自簡余晏部落格)。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你或許不會覺得有啥好奇怪的,可是卻發生在民智已開,自由人權都達到一定水準的台灣,難免讓人覺得詫異跟憤怒。詫異的是站長居然沒有足夠的邏輯思考卻站在避免麻煩的立場請網友"注意言論的內容",憤怒的是身為國家單位的警政署單位居然不抓違法而要抓單純討論金融狀況的百姓。

講到這個,我就要說,站長跟配合偵辦的偵七隊,是不是腦筋有哪個地方結石了?法律沒有規定不能討論投資標的阿,那站長要求網友節制,跟偵七隊發的公文是怎麼回事?就算法律有規定,那就表示這是惡法,如果站方敢於挑戰威權,台灣那麼多的人權團體甚至外國的也一定會竭誠力挺。更不用說我在這邊看到一個獨身挑戰法律的加拿大人,他為了不服槍枝管制的法律,特別違法就是要跟政府打官司,然後想要讓法院作出違憲的判決,結果政府左拖右拖,找了個讓他難堪的時候才逮捕他,現在官司應該還是在進行當中,因為今年的三月才被捕入獄。


所以,所有的自由與人權都是要靠自己爭取的。法律不公平,就要去挑戰法律,憲法不公平,就去挑戰憲法,政府不願意改或者不想改,那就訴諸大眾,甚至打自己的一人戰爭。戰爭不一定是非得要殺人不可,意志與決心才是贏得戰爭的最大後盾,我相信這位Bruce先生是因為相信加拿大的獨立司法才願意採取這個手段,若是不相信,也許就在自己的家或者農場跟執法單位開戰了也說不定。

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的根本
為什麼這樣說?我想大部分的網友都已經能夠理解。因為,有言論的自由,才能了解彼此想法的不同,才能溝通消除兩個不同價值之間的歧見,讓真理越辯越明,讓事實坦蕩蕩的呈現在大眾的面前。有了言論自由,所有的其他自由才有基礎,所有的歷史上的大變動,都是從控制言論自由開始,然後爭取言論自由的大動盪之後結束。雖然很討厭說歷史就是一值不斷的重複歷史本身,我也由衷的希望台灣不要在重蹈被國民政府接管之後的各項慘劇再次發生在善良的台灣人民身上。但是我要說這句,如果你不挺身而出,歷史就是會重複,如果你不挺身而出,下一個被抓被殺的就可能是你。

歷史上所有的大王朝或者大帝國盛世的開創,尤其是那種橫跨大洲的,都是對管轄下的區域採取比較開放做法的,一但言論的管制開始變的很緊縮,或者是制度上開始不公平,那麼往往就是壓垮帝國的最後一根稻草。以往資訊的流通不發達,所以就算資訊要流通,也要經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朝代的變化與專制的崩毀都要花上甚至是一兩百年來形成。可是你如果看看近代史,資訊的流通越是發達,改變的速度與幅度就越快也越大,大英帝國在不到一個世紀之內從日不落帝國變成現今大家所知的聯合王國,而聯合國也從成立之初的51國變成現今的192國,只用了62年,而其中世界上只有三個國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就是今年剛成立的科索渥(Kosovo),教廷梵帝岡,以及最後也就是大家所生所長的台灣。

如果不是資訊以及言論自由這種普世價值的普及,世界可能演變的如此迅速嗎?而台灣卻卡在這種尷尬的狀況下,連言論自由現在都發生往後倒退的徵兆,不可不慎。

結論
每個人都必須要為了享受自由而有爭取自由的義務。因為即使老天給你人權,但是可能把自由人權拱手讓出的也只可能是你自己。不要只是看著別人掙扎而不幫忙,下一個可能遭殃的就是你,台灣的民主素養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要培養,所以該講話的時候就要講話,該站出來的時候就要站出來,比起民進黨執政以前,大家的情況實在是已經太幸福了。你不用擔心批評政府會被抄家,你不用擔心抗議會被鎮壓,有這種環境還不敢出來爭取只要是身為人就應該有的基本言論自由,那麼你跟加害者沒有什麼不同?而最後也是你會自食惡果。看看那些中國的人民,被欺凌到如此程度,被強遷,被貪官污吏迫害,小孩明知道要吃有毒的奶粉也沒辦法,難道台灣人看不出來,只要是管制言論自由,就是管制任何其他自由的開端嗎?

我在此強烈建議Mobile1站方一定要強烈抵抗這個不合理的公文,大家一定會站在你這邊的,無論如何制度的不合理可以去挑戰,但是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卻是一步都不能退讓。逆勢操作的誠實廠商金車變成中國毒害下大家可以信任的品牌,希望Mobile1能成為台灣對抗不公平而且違憲調查的政府機構的第一站。

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台灣可能混亂狀況下的經濟自保

首先聲明我不是讀財經的,也不是理財顧問,但是殷鑒於台灣以往發生過四萬換一元的情形,加上目前無能的九劉政府對主權基金的設立,也就是對台灣的外匯存底食指大動,實在是有必要做些自我保護的措施。

Wiki
突破外匯存底的繭(外匯存底的解釋)
四萬換一元(世界上最兇狠的土匪)
四萬換一元(年糕料理館)


以前發生的原因是國民黨政府亂印鈔票榨取台灣人辛苦累積的整體財富,如果主權基金設立下去,假設投資失當賠掉的話就是賠掉新台幣的價值,等於是你手頭上的錢縮水,雖然現在央行老大彭淮南檔下了,不過難免以後腦結石的馬呆再次使用"任期制綠官也給我下台"的方法換掉不聽話的彭老大,大家還是得要找找理財專員問一下。

我個人認為,你如果手頭上有些現金現在不敢投入股市,放著存台幣戶頭賺那種低於通貨膨脹的利息的話,還不如找個穩定的銀行存成外幣。像是美金現在可能比較不穩定,投資加幣或者澳幣至少都比台幣好一些。扣掉生活費用與定期繳費的貸款之後,留一些拼經濟的玩樂吃大餐的錢,剩下的不敢投資股市就存外幣吧。如果你有辦法在國外的銀行開戶,像是加拿大的銀行都有網路銀行可以用,匯錢的話大概是扣30~35加幣左右的手續費,所以可以比方在台灣銀行累積超過4000塊加幣之後在一次匯到你外國的戶頭。這樣要是以後真的不幸變成政治難民跑國外的時候還是有錢可以用,基本上目前就要開始計畫資金的分配,免得到時候措手不及。以現在馬呆的能力而言,就像大話的吳國棟講的,大家還是小心為上,免得馬呆為了成就自己,犧牲了全台灣人手上的新台幣。

另外關於食物,混亂的時候最容易漲價的就是食物,不過我還是鼓勵大家多買本土台灣種的蔬菜水果稻米等等,不只新鮮,而且可以促進經濟的循環。很多的網友推薦的一些農夫都有宅配直送的管道,免去那些菜蟲中間的剝削,可以把你的消費立直接貢獻給長期揮汗耕種的農夫,何樂而不為?我覺得不管台灣再先進,都不應該放棄農業,除了台灣的水果真的是世界第一好吃之外,如果吃的都要靠外國,那是非常可怕的狀況。

最後有管道還是幫自己弄個武器,像是電擊棒/槍,十字弓,還是啥真的可以保護自己跟家人的。台灣是很少發生那種趁火打劫的狀況,不過要小心的是那些不是台灣人的人,有保護自己的工具就會幫助很大。台灣是有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雖然這樣寫好像是鼓勵違法,但是如果你有認識黑道朋友可以搞到槍的話,不妨秘密的搞個一兩把回來,保養之後藏起來還是埋起來。之後要是真的台灣人真的要起義了,我覺得黑道的貢獻會很大,畢竟談革命不講武器是很不切實際的,有武器有人有補給,快速的搞定才有成功的機會,並且把傷害降到最小。

自由不是老天給的,自由是拼命拼來的。台灣人得到自由是某些人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受到歐美施壓才慢慢獲得的,沒有流血的自由是不是太過廉價,我不知道。但是,你要有起身為了台灣全體自由而戰的準備,自由就像是主權,你一直讓步,就可能真的沒有了。不管哪一國怎麼說,哪一國怎麼威脅,以色列人口今年預計才大概720萬人,台灣有2300萬,以色列可以在強敵環伺之下屹立不搖,台灣人你要是看到機會而不爭取獨立,那麼才是莫大的悲哀。絕對不可以想著靠美國還是日本,所謂天助自助者,靠自己最實在。

台灣人加油!!起義的話我會回去參與台灣國建立的過程的,不惜一切!
比起那些前輩的犧牲,那些為了台灣卻受害的人以及家屬,我們更要扛著他們的成果,完成獨立建國的目標。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

應廢除人民團體法與集會遊行法

看到內政部請臺灣社說明830遊行是否違反人民團體法的規定,實在令人啼笑皆非。以下列出“中華民國”的憲法條文與美國憲法人權法案相關的部分。

中華民國憲法
(自由與人權相關)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一律平等。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我認為很有問題的一條)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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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修正案 - 人權法案
第一條 國會不允許制訂法律關於宗教的成立, 或限制其宗教行為, 亦不許限制言論及出版自由, 以及人民和平集會, 向政府表達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律.

原文
Bill of Right

First Amendment: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憲法的矛盾
其實比較一下,就會發現中華民國憲法很囉嗦,第七條到第十六條裏面好幾條都是多寫的。我們的憲法裡面是"條列"人民的自由應該被保障的選項,可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這些可能會有本質上的差異。比方說網路的使用,並沒有在憲法列出,那麼為了第二十三條所開出來的漏洞,極權政府如兩蔣時代的中華民國,就可以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定出惡法。相較於美國在憲法本文內並無條列人民的自由,而是規定政府的運作方式,另外才再修正案裡面擺入人權法案訂定"不可立法"控制或限制的自由,或者是保障基本人權的條文,而這些大多是跟公平審判或者保障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關,如第四條禁止非法搜索。可是同屬剛性憲法的中華民國憲法卻條列人民的自由項目,然後開了一個模糊的第二十三條大洞,讓極權的政府可以舉著維護社會秩序之類的"國大於個人"的旗恣意訂立違反人權的惡法,諸如人民團體法,集會遊行法,以及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人權或自由的限制
人權或者自由是否能條列,甚至是立法限制,我前篇文章有個很有趣的影片討論槍枝控管法律所參與的三方。同樣的,任何其他的自由與權利,在法律的觀點來講也是從這三方立場上的可能性來討論比較容易,也就是立法者,守法者,與違法者。立法者的目的應該在於訂定法律來保護守法者而逞罰違法者,然後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刑罰的比例原則。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但是如果法案訂出來,違法的沒有有效的杜絕方式,可是守法的卻很容易被政府依法剝奪相關的權利,那麼就是無效而且陷守法人民於不義的法律。以人團法來說,這個法律並無法實質的阻止如幫派份子或者非法討債集團的組成,他們也不會去登記,又鑽法律的漏洞或者跑給執法人員追,花費的社會成本甚大,然而這個法卻被有政治立場的市政府拿來對和平集會以及依規定申請的遊行開出重罰,甚至超過罰款上限,如此惡法即是一例。

天賦人權不可剝奪
如果人權是天賦的,那麼就不能條列,因為時代的不同會有不同的權利產生。比方美國的人權法案第二條只寫出人民有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也就是說訂立法案的人並不寫槍,而是武器。因為隨著科技的演進,槍可能成為像是菜刀之類的武器,可是更新的武器,比方說"超人雷射眼模組",如果發明出來,槍在相對弱勢之下,你就又得要去改條文,甚為不便而且幫政府開了後門。你可以立法懲罰侵犯他人自由或者人權的懲罰方式,卻不應該在憲法或法律裡面規定條列你有某某自由或者某某權利。像是美國的人權法案基本上寫的對象是政府,是去限制政府不可以做什麼,可是台灣的憲法卻是寫出人民可以做什麼,這個基礎立場上有天大的差別。人權與自由不是由誰給的,不管是政府或者個人,而是天生就應該擁有的,除了老天之外,也不應該有任何人可以剝奪其他人的人權,不管是犯法者,還是立法者。

媒體的雙重標準
我們長期以來可以看到台灣媒體的失衡,並沒有有效的方法導正媒體噬血的本性,卻又有違憲機關如NCC的鉗制,一但落入有心人士的手裡,這些種種的限制就變成戕害人民視聽的工具或者手段來源。就算是部落格,也可能因為站方的政治立場(不管是有顏色還是配合當權者)而變成一個政客或者勢力團體急欲控制的目標。諸如前陣子的yahoo刪文事件,或者最近的yahoo拍賣刪除"633小馬哥木炭"之類的例子就是以大量檢舉達到某團體對另一團體"噤聲"的目的。這個議題上我認為站方無權刪除使用者所寫出來的文章,反而是應該保留該爭議文章也許當事人要拿來控告的基礎,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可以暫時封鎖,但是讓使用者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如果只是為了避免官司舉證的麻煩,就刪東刪西,那麼跟阿共"和諧"中國網友的聲音又有什麼不同?違法的東西如果封鎖基本上大概是最後的底限,ex.提供違法的盜版連結,可能戕害少年身心的色情圖片影片,在依循法律尊重其他人在公共空間的狀況下,站方可以依法封鎖。很多網站提供的年齡認證也是一個做法,站方拒絕提供服務給不符合其使用約規的使用者也是一個做法,但是刪除或多或少是一個爭議的範圍。

結語
我個人認為當然是台灣建國之後不管是用啥方式,制定一部新的適合台灣的憲法,中華民國依照憲法來看很難從根本上作改變,奇怪的五權體制,總統制內閣制模糊空間很大政治責任劃分不清,都很難單靠增修條文去改變。如果從法源基礎上,應該是沒有空間制定新憲法才對(還是增修條文通過由公民投票修改或者增刪條文),還要請有法律專長的網友提供意見。總而言之,自由和人權的限制,只在於不對他人的自由和人權造成妨害或傷害。所有的法律應以侵犯或者妨害其他人的自由或者人權的可能結果訂出相關的法律,而不是立法限制某些自由或者人權。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可以立法判出殺人罪該有何刑罰,而不是立法規定不能殺人,因為前者依照比例原則有犯罪風險的約束效用,而後者卻無任何實質上的幫助,還可能讓自衛殺人的受害者犯罪,如此即是惡法。

2008年8月30日 星期六

武裝的權利-槍械管制的迷思

記得許久以前看過 Michael Moore 的電影 "Bowling For Columbine" 大談美國槍枝氾濫的情形,甚至與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的人進行質問。Michael Moore本身即是NRA的會員,會有這樣的電影倡導槍枝控制,甚至是僅單方面闡述自己的見解,無可厚非。就如同現在眾所週知,全球暖化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人類所製造的二氧化碳,而是太陽的活動的改變,甚至那篇聯合國的IPCC強加已退出組織表達抗議的科學家的名字在報告裡面,有的人甚至還得要強調要採取法律行動才能把他的名字從報告裡拿掉。

回到正題,槍枝管制有很多各方面的不同看法,看了很多不同的看法之後,我決定採取一些有利於我接下來要說的論點,很多反面的說法都是經不起考驗的,各位可以自行查看。

1. 槍枝控制真的會降低謀殺類/非預謀殺人的比例嗎?

答案是否定的,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這些國家的槍枝犯罪比率在槍隻管制法案通過之後幾乎都是在10年內倍數成長。這個結果很意外嗎?那可不,只要稍微想想就可以知道,罪犯在任何有槍支管制的國家就無法取得槍枝了嗎?答案也顯然是否定的。那麼,立法槍枝管制的政府,只有守法的公民乖乖的守法,而罪犯們卻毫不在乎的馬上變成都市叢林的食物鏈頂層,那麼就好像叫獅子不去獵剛生出來或者老弱的草食動物,同樣是不可能的事。

2. 槍枝會讓人們更願意犯法或者殺人嗎?

答案也是否定的,美國很多允許帶槍上街的州,在符合法令的攜帶要件下(ex.放在包包裡不外露),這些州的犯罪率往往比其他有槍枝管制的州還要低上許多。注意的是,這邊是犯罪率,而不是因犯罪而死亡的人數,大城市往往利用這些數據來推動槍枝管制法案,但是他們都忽略了比例上的問題。

3. 槍枝管制之後,社會或者政府會更容易把治安做好花更少的社會成本嗎?

相信看了上面兩個答案,你大概也知道我要說答案也是否定的。治安方面警察仍然是要帶上特種部隊才能對付非法而擁有槍械的人,加上上面兩個題目的答案也可以知道其實政府反而要花上更多的成本,包括監獄,警察應付馬上攀升的犯罪率,鑑識比對等等,抓到了還是要多花司法的成本打官司。除此之外,所有上述提到的政府花在註冊槍枝這種沒效益的槍枝管理政策上,預算都是遠遠超過預期的,像是加拿大就花了原來預期的10倍不止。

4. 如果你房子被入侵時,馬上打電話給警察是最快的保命手段?

Well,這無論在哪個國家你都知道沒有用,就算你有保全系統等警察來了也很有可能是來收屍而已。這個也是其中一個強力推廣合法擁有槍械的立論,從美國的犯罪調查統計指出,如果被害者擁有槍枝從而抗拒的話,受害而死亡的比率大幅的下降,犯罪成功的機率也大幅的下降。僅僅只是擁有槍枝的恫嚇,就可以嚇走不少的罪犯。

5. 政府立法管制槍枝之後,軍隊與警察會保衛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很可惜的,這也是否定的。世界上有名的獨裁者,包括殺人數目排名前四名的史達林,希特勒,毛澤東,與蔣介石,都會同意,管制槍械是奴役人民最快的途徑。把擁有槍枝訂上罪名,都是這些人穩定政權肅殺異己之前所必經的程序。228之前的台灣人民,尤其是受過日本訓練的那些台灣兵,若是當時接管了日本的的繳械,而不是蔣介石政權的話,難道台灣人民還會被屠殺肅清嗎?連美國立國的那些元老訂立人權法案的時候,都深深感受到人民擁有槍械自衛的必要,這邊不僅僅是自衛,而是讓人民保有推翻對人民不好政府的權利與武器來源。

6. 如果台灣開放槍枝販賣,犯罪率或者仇殺率一定會大幅上升?

這個我無法肯定或者否定,但是台灣的兇殺案或者仇殺就算沒有槍一樣還是天天發生,可是如果那些受害者有槍自衛的話呢?不管是面對硫酸,菜刀,還是流氓拿手槍威脅,警察來之前,還是擁有自我防衛的能力比較可靠。因為自我防衛不能基於罪犯的善意,更沒有等待公權力到達驅逐罪犯的時間。像台灣的人民,面對擁有槍枝的流氓甚至是黑掉的警察,你可有任何自衛的力量?

7. 小國只要擁有軍隊就可以抵抗可能的敵國入侵?

這個更是否定的,瑞士,以色列這兩個小國就是最好的範例,他們是全民皆可徵召,以色列甚至是女性也有服役的義務,定期也都有我們點召的制度(只是我們的太浮濫了),確保全民都對戰爭有一定程度以上的防衛水準。以台灣來說,效法以色列及瑞士必須克服一個難題,就是武器來源與資源集結,人當然隨處可以徵召可以聚集分發,資源的話因為長期的分配不均勻以及軍用儲備機密的問題,很難突破,這也是為啥要透過民防以及儲備役定期訓練的原因。避免戰事爆發,結果了解的人掛了或者甚至是叛變投降,剩下的人沒有可以帶領的頭,自然就一敗塗地。另外是武器的來源,台灣的武器來源以現在來說是極度不均勻而且保養上是有問題的。就算是警察的武器,由於嚴格的槍械管制,他們並沒有多少練習的機會,軍人來說,我去受訓三個月也才打過四到五次靶,總而言之,對武器的熟悉度完全的不足,如果是上面提及的兩個國家,家家戶戶都有武器,徵召之後馬上就是帶著自己平常保養的武器戰鬥,比起臨時徵召臨時配發保養不良的武器,優劣立判。

結語,槍械武器的管制,得利的只有罪犯與政府。罪犯得以食肉於羔羊,政府得以控制人民維繫政權,甚者清算迫害,導致不公不義如228的發生。所以以現今局是發展,台灣人除了陽光法案之外,也要極力推展廢除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並使民防制度深入民間。就像自我防衛不能期待罪犯的善意,同樣的國家防衛也不能基於期待虎視眈眈敵國的善意。

以下列出幾個我在網路上找到的影片,從邏輯與數據上解釋槍械控制的壞處,所有的槍械控制導致獨裁者的盡情殺戮,比起所有的大戰加起來還要多的多。最後附上一些美國開國元老的名言。

台灣建國仍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阿!

"那些願意犧牲必要的自由以換取些許安全的人,根本不值得擁有自由或者安全"
"They that can give up essential liberty to obtain a little safety deserve neither liberty nor safety." by Benjamin Franklin

"人權法案是人們被賦予用以對抗任何地球上一般或特別政府的,而任何政府不得拒絕或推論終止"
"A bill of rights is what the people are entitled to against every government on earth, general or particular, and what no just government should refuse, or rest on inference." by Thomas Jefferson

"他們只解除那些不想也沒決心要犯罪的人的武裝...這種法律只會讓被害者更加無助,反而使得加害者更加猖獗"
"They disarm only those who are neither inclined nor determined to commit crimes....Such laws make things worse for the assaulted and better for the assailants." Thomas Jefferson

"奴役人民的最有效方法即是解除他們的武裝"
"To disarm the people is the most effectual way to enslave them." by George Mason


美國憲法的人權法案第二條
"一個充滿紀律的民防軍隊是一個國家的安全所必須的。人民保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皆不可被侵犯。"
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The history of Gun Control


Gun Control


Nazi Gun Control


Canada Gun control




http://www.ncpa.org/pub/st/st176/
http://www.saf.org/Quotes.html
http://www.gunfact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