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所有自由的最根本價值─言論自由

如果你去Wiki查一下,就會發現自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部分的,在這邊我簡單的分類一下:

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思想,宗教信仰
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遷徙與移動,言論與表達,自我防衛
公眾共識下的自由:集會,結社,媒體,不被政府侵犯

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
思想與宗教信仰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控制的部分,任何人即使是被洗腦的人也可以享有的自由權利,就像中國的憤青,他們一定認為自己是有思想上的自由,事實上任何人也無法干預這兩種自由。因為宗教信仰大多基於想法,除非被洗腦,不然基督教永遠也不可能壯大。那麼群眾會認為某件事情是對的,舉比方來說,鎮壓圖博人是對的,台灣自古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是對的,他們的思想雖然以我們的標準來說是受到箝制,但實際上這種現象的形成則是因為言論自由的無法伸張,導致俗話說的"積非成是",所有的想法都是需要靠外部的刺激,也就是不同的看法,來找出正確適合的道路,只懂得消滅不同的看法的處理方式,以宏觀歷史來看都會是失敗的。

只要有自由的資訊與表達想法的管道,所有的謊言自然會被戳破,所有的真理都會自然呈現,雖然我列在任何人無法控制的自由,但是思想還有宗教信仰仍然可能是間接被限制的。舉個諷刺的例子,就是教廷不承認地動說,就是以宗教去限制言論自由,可是教廷的前身卻也是宗教自由的被迫害對象。

最基本的人身自由
遷徙,言論與自我防衛我個人認為這是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這是任何時代每個人都有的權利,你可以為了委屈求生存而自我設限,但是從來這三個都是很難限制的住的,舉例來說,越獄之於遷徙,鼓吹革命之餘言論,以及擁槍自重的黑道之於自我防衛。以上三樣基本上在多數國家都是犯法的,可是從歷史的觀點來看卻從來都沒有有效的成功禁止過。當然你也可以說現在有辦法做到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可是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為自已的人身自由戰至最後一刻,寧可戰死也不願屈辱受刑而死,這也是這些人身自由最底線的表彰。

為何我說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最根本的價值,這個稍後再細說。這三個自由的權利,雖然有可能因為自主意識願意屈從,但是從來就很難用政府或團體的力量去限制,以前段的例子來說,如果教廷禁止散播邪說得以成功,何以地動說遠再自由民主時代之前就廣為科學界所接受呢?

公眾共識下的自由
剩下的自由的分類,都是大眾對於前兩大項的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共識之後才有辦法確立的自由,不言而喻。沒有前面那些自由的國家,即使有媒體也是官方喉舌,即使有團體也是愛國團體,而在國家大於個人的共識下,當然不可能抵抗政府的侵犯。這些都在在的可以從中國這個封閉的共產社會看出來,也是所有台派或者任何自由人士所不可能接受的生活型態。

Mobile1事件
相信最近大家都有或多或少聽說這個Mobile1事件(引用自簡余晏部落格)。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你或許不會覺得有啥好奇怪的,可是卻發生在民智已開,自由人權都達到一定水準的台灣,難免讓人覺得詫異跟憤怒。詫異的是站長居然沒有足夠的邏輯思考卻站在避免麻煩的立場請網友"注意言論的內容",憤怒的是身為國家單位的警政署單位居然不抓違法而要抓單純討論金融狀況的百姓。

講到這個,我就要說,站長跟配合偵辦的偵七隊,是不是腦筋有哪個地方結石了?法律沒有規定不能討論投資標的阿,那站長要求網友節制,跟偵七隊發的公文是怎麼回事?就算法律有規定,那就表示這是惡法,如果站方敢於挑戰威權,台灣那麼多的人權團體甚至外國的也一定會竭誠力挺。更不用說我在這邊看到一個獨身挑戰法律的加拿大人,他為了不服槍枝管制的法律,特別違法就是要跟政府打官司,然後想要讓法院作出違憲的判決,結果政府左拖右拖,找了個讓他難堪的時候才逮捕他,現在官司應該還是在進行當中,因為今年的三月才被捕入獄。


所以,所有的自由與人權都是要靠自己爭取的。法律不公平,就要去挑戰法律,憲法不公平,就去挑戰憲法,政府不願意改或者不想改,那就訴諸大眾,甚至打自己的一人戰爭。戰爭不一定是非得要殺人不可,意志與決心才是贏得戰爭的最大後盾,我相信這位Bruce先生是因為相信加拿大的獨立司法才願意採取這個手段,若是不相信,也許就在自己的家或者農場跟執法單位開戰了也說不定。

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的根本
為什麼這樣說?我想大部分的網友都已經能夠理解。因為,有言論的自由,才能了解彼此想法的不同,才能溝通消除兩個不同價值之間的歧見,讓真理越辯越明,讓事實坦蕩蕩的呈現在大眾的面前。有了言論自由,所有的其他自由才有基礎,所有的歷史上的大變動,都是從控制言論自由開始,然後爭取言論自由的大動盪之後結束。雖然很討厭說歷史就是一值不斷的重複歷史本身,我也由衷的希望台灣不要在重蹈被國民政府接管之後的各項慘劇再次發生在善良的台灣人民身上。但是我要說這句,如果你不挺身而出,歷史就是會重複,如果你不挺身而出,下一個被抓被殺的就可能是你。

歷史上所有的大王朝或者大帝國盛世的開創,尤其是那種橫跨大洲的,都是對管轄下的區域採取比較開放做法的,一但言論的管制開始變的很緊縮,或者是制度上開始不公平,那麼往往就是壓垮帝國的最後一根稻草。以往資訊的流通不發達,所以就算資訊要流通,也要經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朝代的變化與專制的崩毀都要花上甚至是一兩百年來形成。可是你如果看看近代史,資訊的流通越是發達,改變的速度與幅度就越快也越大,大英帝國在不到一個世紀之內從日不落帝國變成現今大家所知的聯合王國,而聯合國也從成立之初的51國變成現今的192國,只用了62年,而其中世界上只有三個國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就是今年剛成立的科索渥(Kosovo),教廷梵帝岡,以及最後也就是大家所生所長的台灣。

如果不是資訊以及言論自由這種普世價值的普及,世界可能演變的如此迅速嗎?而台灣卻卡在這種尷尬的狀況下,連言論自由現在都發生往後倒退的徵兆,不可不慎。

結論
每個人都必須要為了享受自由而有爭取自由的義務。因為即使老天給你人權,但是可能把自由人權拱手讓出的也只可能是你自己。不要只是看著別人掙扎而不幫忙,下一個可能遭殃的就是你,台灣的民主素養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要培養,所以該講話的時候就要講話,該站出來的時候就要站出來,比起民進黨執政以前,大家的情況實在是已經太幸福了。你不用擔心批評政府會被抄家,你不用擔心抗議會被鎮壓,有這種環境還不敢出來爭取只要是身為人就應該有的基本言論自由,那麼你跟加害者沒有什麼不同?而最後也是你會自食惡果。看看那些中國的人民,被欺凌到如此程度,被強遷,被貪官污吏迫害,小孩明知道要吃有毒的奶粉也沒辦法,難道台灣人看不出來,只要是管制言論自由,就是管制任何其他自由的開端嗎?

我在此強烈建議Mobile1站方一定要強烈抵抗這個不合理的公文,大家一定會站在你這邊的,無論如何制度的不合理可以去挑戰,但是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卻是一步都不能退讓。逆勢操作的誠實廠商金車變成中國毒害下大家可以信任的品牌,希望Mobile1能成為台灣對抗不公平而且違憲調查的政府機構的第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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